九、竞赛注意事项
1.提交《项目意向书》后请在同一时间内(见竞赛进程)将竞赛作品大纲(一式两份)上交至校团委办公室。注意所有材料必须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文档。
2.报名表请填写清晰,联系方式应有效、常用。(手机和寝室电话等常用联系方式变更请及时通知竞赛组委会)。同时请提交电子版报名表至竞赛专用邮箱:
3.日后有关文件(如获奖证书等)以《项目意向书》登记的人员及其姓名为准。
4.每阶段比赛期间不应有人员变动。
5.如参赛团队出现违规(如抄袭等)行为将被视为故意作弊,组委会将取消其继续参加比赛和评奖的资格。
6.参加本次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优秀团队,将有机会代表大学参加将于2008年举行的湖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第六届“挑战杯”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,具体的日程和筛选办法将另行通知。
7.其它未尽适宜请关注官方网站http://www.qcfy.net/tzb/的通知。